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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繳稅就合法? 這個狀況才會被扒兩層皮

#違建 #房屋稅 #逃漏稅 #公共安全 #頂加 #理財
好房網News記者蔡孟穎/桃園報導
 
過去有不少學者指出「違建是高房價下的產物」,認為是高房價導致購屋族能購買的房屋坪數小、使用空間不足,促使違建大量增長,直批政府卯起來拆違建是「清理低端人口」,但違建可不光有遭到查報拆除的風險,而是得要付出使用成本!
 
蝦咪!違建也要繳稅?依據房屋稅課徵範圍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上、各種房屋和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通通都要課徵房屋稅,因此違建雖屬違法,但仍須依照「實際使用情形所應適用之稅率課稅」,而根據桃園建管處最新統計,截至今年1月,全市總計有多達62198件違建,和去年同期56705件相比,大幅增加近萬件,若以此清查,增加的稅收相當可觀。
 
桃園市頂樓加蓋違建示意圖(圖/翻攝自google map)
桃園市頂樓加蓋違建(圖/翻攝自google map)
強調「繳稅不等於就地合法」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辦理房屋稅籍清查時,經常可見房屋有增、改建類型的違章建築,卻沒有申報房屋稅。不過經記者詢問稅務局了解,稅務局進行房屋稅籍清查後,只會針對未課稅房屋部分要求補稅,無法裁定是否為違建,因此不會進行違建裁罰或提報到建管處,只有經民眾向建管處舉報、核定為違建,稅務局才會去查核該違建過去有無如實報稅,若有逃漏稅狀況,就會要求補稅。
 
提醒民眾,依房屋稅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未依第七條規定的期限申報稅、發生漏稅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以漏稅額做裁罰金額級距,最高可處以漏稅額之二倍罰鍰,舉例試算稅額,若漏稅額逾1.1萬~5.4萬元,即按漏稅額處0.5倍罰鍰。
 
市府喊嚴拆違建,但不見各處室機關聯手出擊,桃園市建管處拆除科等正工程司袁倫和表示,目前桃園市府優先拆除的違建,是以「農地、大型工廠以及拆後重建」和供營業使用的違建為優先處理案件,但礙於人力和經費問題,仍主要以民眾舉報為主,官方主動清查能力有限,而其他住宅類型和頂加等,是有接獲民眾通報,有公共安全疑慮的,才會進行勘驗勸導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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