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考量到原物料上漲及疫情對於光電案場開發影響,經濟部能源局昨(12)日正式公告「2019、2021及2022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將2022年第二期費率案場改為適用2022年第一期費率,讓全年光電案場費率趨於一致。
今年初能源局公告今年第一期(上半年)光電躉購費率,依類別及裝置容量級距,每度收購價從4.0031元至5.8952元;第二期(下半年)費率則降為每度3.8680元至5.7848元。
依昨天公告,下半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不僅不調降,大型案場還會有加速設置獎勵機制。
以500瓩以上的屋頂型光電為例,今年上半年躉購費率為每度4.1122元,下半年為每度3.9727元,調整後,全年為每度4.1122元。
另外,為獎勵大型案場加速設置,以「取得籌設許可」作為此獎勵機制之起算時點;經預告後,採納民眾建議,將期日計算方式規定納入第16點,以避免後續可能產生之爭議。
經濟部表示,針對預告期間之意見已充分研議,納入民眾意見,兼顧太陽光電推動當前實務需求,合理研擬適宜機制,後續仍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