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 邱立雅/竹市報導
新竹市議會18日三讀通過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者訂定差別稅率,盼落實居住正義。根據修正案,持有竹市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在5戶以下者,每戶按2.4%課徵、持有6戶以上者,每戶按3.6%課徵,修正條文預計在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竹市府為抑制囤房炒作房市、落實居住正義,希望藉由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產投機炒作以及健全房市發展,在原有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基礎上提出修正,針對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者訂定差別稅率,向新竹市議會提案審議,在18日順利3讀通過。
市議員廖子齊表示,肯定市府為實踐居住正義跨出重要一步,新竹市囤房稅率相較其他近日刻正修法的縣市相對寬鬆,對於原先期待透過提高多屋持有者房屋持有成本,刺激其將空屋釋出作出租用,效果如何,仍待實施後進一步追蹤評估成效。
市議員林彥甫則引用知名房產房價指數,發現過去兩年新竹地區的房價飆漲51%,十年以來更漲了117%,讓想買房的年輕世代負擔變得非常沉重,他認為政府房屋稅政策應該要限制多戶囤房並鼓勵空屋釋出,這也是他不斷在中央和地方倡議的目標。
林彥甫樂見市府提出囤房稅修正案,也很感謝議會同意修正通過。但他對於修正內容不是非常滿意,非自住房屋稅率5戶以下2.4%、6戶以上3.6%、建商待售住宅3年內1.5%,僅稍優於台南市的版本,但還是肯定市府願意朝居住正義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