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112年新竹市政府列冊照顧之低收入戶持有自有自住房屋,稅務局主動辦理免徵房屋稅;持有車輛則主動輔導使用牌照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低收入戶家庭的租稅負擔。
市長高虹安表示,為照顧弱勢族群,發揮「愛心辦稅」服務精神,稅務局主動對低收入戶本人所有並供自住的房屋,於查核符合自住規定後,辦理房屋稅免徵作業,112年竹市列冊照顧之低收入戶持有自有房屋者計151戶,其中130戶符合免徵規定,約有86%的低收入戶受惠。
因應112年4月1日使用牌照稅開徵,稅務局貼心為持有車輛的低收入戶寄發延期或分期繳納輔導申請書計187件,提醒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經濟負擔。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112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2年4月1日至同年5月2日,民眾如需要申請延分期繳納,務必於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