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地價稅於每年11月開徵,為降低稅負,民眾多半都會辦理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過有不少人以為,名下有2間房屋就只能擇1處享有優惠,事實上,只要符合相關設籍及使用條件,即使擁有2戶房地,也有可能同時適用優惠稅率。

名下2戶也能享優惠?符合條件就有機會
舉例來說,台南市一名王先生在市區擁有一戶大樓住宅,郊區另有一間透天厝。過去因不熟悉法令規定,僅將其中一處申請為自用住宅用地,因此另一處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後來向財稅機關諮詢後,重新檢視2處房地的使用情形,發現皆由本人及已成年直系親屬分別設籍,且符合相關規定,因此2處土地都成功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減輕龐大稅負。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規則、條件一次看
想要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同時符合以下幾項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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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該址完成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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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屋不得出租,也不得作為營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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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築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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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適用一處為原則;但若由已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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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分別設籍且符合規定,仍可能分別適用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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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限制為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以內,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
以上只要有條件不符,例如將房屋出租、登記為公司營業地址,或未辦理戶籍登記,即可能喪失優惠資格。
即便符合條件 選對房屋也能省稅
若名下有2處以上房地,但因設籍或其他規定,無法同時適用優惠稅率。財稅機關建議,可優先選擇公告地價較高的土地申請自用住宅優惠,讓高地價土地享有較低稅率;至於公告地價較低的土地則維持一般用地稅率,如此通常能達到較佳的節稅效果,避免繳納過高地價稅。提醒民眾在申請前,應先比較各筆土地的公告地價,再決定哪一處最適合申請優惠。
不同土地用途 地價稅也有差別
除了自用住宅用地外,土地因使用目的不同,適用的地價稅率也有所差異。例如出租套房、店面、辦公室或工廠用地,由於屬於營業或出租用途,通常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須依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另外,符合規定的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公共設施保留地、寺廟用地、私立學校用地、社會福利設施用地、農業用地等,也可能依法適用不同的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但各類土地都有不同的申請資格及使用限制,並非自動適用。
留意用途與設籍狀況 應定期檢視
許多人在購屋、繼承或贈與房地後,往往忽略重新檢視地價稅適用資格,甚至因出租、遷出戶籍或變更用途而失去優惠資格卻不自知。建議民眾應定期檢查房屋使用情形、戶籍設置及土地用途,若家庭成員持有多筆房地,也可主動向地方稅務機關洽詢,依自身狀況規劃最適合的申報方式,以避免多繳冤枉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