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永祥/綜合報導
新政府宣示,2025年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比例將由現在的4%提升至20%,相當於500億度電,時程及裝置容量都大幅超越馬政府時期能源局原訂目標。這項目標難度極高,國內從法規、行政程序、資金到技術樣樣都缺的情況下,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交大光電學院教授黃得瑞說明,新政府規畫的500億度電中,250億度來自20GW太陽光電,125億度由風電(陸域1.2GW及離岸3GW);另外,生質能、地熱及氫能可提供150億度。截至2015年底,全台光電僅667MW,發電8.1億度。
依新政府設定目標,光電裝置容量要在10年內擴增近30倍,而且需要20公頃土地。另外,離岸風電最快今年底才會裝設完成16MW,等於要在9年內由零躍升至3GW。民進黨政府批評前政府一心擁抱核電,因此阻礙再生能源發展,但還是得在現有基礎上推動新能源政策,新政府若決心推動,就要快速提出調整方案,排除投資障礙。
離岸風電業者提到的困難,許多是各類再生能源開發面臨的共同問題,行政程序卡關及併入電網受限就是其二。德國風電能源技術服務公司(SolVent)台灣分公司維修經理黎森提到,台灣陸域風場開發申請相當費時,有時候長達5-10年;風機架設完成也不保證能併網,有些案例甚至等了5年。
歐洲國家的實例說明,政府推展再生能源不能只是提出目標,必須從法規、行政程序、躉購費率、再生能源優先併網、電業自由化等方面,創造一個能夠吸引民間投資者進入的環境,同時讓民眾參與並分享利潤。在落實非核家園的大前提下,期待新政府比前朝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但成敗關鍵還是在執行力。新政府必須在很短時間內,以行政院層級提出一個跨部會的整合方案,才有可能如期完成2025年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