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砸千萬資金買店面做生意,營業後才發現店面是停車位,碰到這樣的情況你嘔不嘔?新竹一名男子去年在新竹經國路買下20坪店面,今年卻收到市府的違建罰單,才知道店面只有3坪,剩下的都是停車位用地,氣得將原屋主告上法院。
買到的是店面還是停車位,專家建議要查清楚原始建築平面圖,以免權益受損。(截取自GOOGLE MAP)

這名倒楣的買方一年前想要投資店面,看中經國路這間地點不錯,又鄰近大馬路,遂以2550萬的價格買下66.93平方公尺的店面,沒想到今年7月收到6萬元罰單,才知道自己買的是2個停車位的違建,實際店面只有3坪大小,而且位置還是停車位後面,氣得打官司,要求原屋主返還全部價金勝訴。
在實際案例上,「停車位被當成店面來賣」十分常見。房仲業者表示,目前法令規定,建商在申請蓋大樓的時候,除了法定停車空間之外,如果另增設停車空間,就可以申請容積獎勵,增加樓層銷售,因此部分建商會在一樓增設停車位換取更多樓層。Mobile01論壇網友也在討論,目前仍有許多預售屋的一樓都是停車位,建商領到使用執照後,就會二次施工變更為大廳,沒人檢舉就沒人發現。
新竹這起個案就很可能是這種情況,律師提醒,有些建商會「二次施工」,將停車位納入店面或公設內,在一般合約列出的平面圖會完全看不出來。當你用「房屋或店面單價」買了「停車位」,貴了幾百萬自己都不會發現。律師建議,在購買房屋或店面時,記得要求賣方提出「建築平面單元圖」,內載詳細樑柱位置、面積用途、機房、陽台雨遮等等,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在合約上需註記;找仲介時更可靠,可委託仲介查明土地用途,並讓屋主連帶有賠償責任,以確保權益。
如果正在議價,也確定內含部分停車位,可以要求賣方降低售價;如果已買下,律師建議買方可以用「詐欺」控告對方,並要求返還價金,通常都會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