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郭吟伊/整理報導
在油電雙漲、台北房價逐年上漲的時代,購屋族只能多看多比較,希望找到符合自己理想且價格實在的房子,而到底要怎麼與房仲議價才能撿到便宜呢?專家表示,買方可透過「104出價法」探出屋主當初買進的成本,然後再以較低的價格買進。
購屋族與房仲議價時,可利用「104出價法」探出屋主當初買房的成本。(好房資料中心)
地產專家紅色子房在商業周刊表示,買方在第一次出價時,可以請房仲調出屋主的土地建物謄本,謄本分成「標示部」、「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其中須特別注意「他項權利部」的銀行設定債權金額,乘以1.04後可能就是屋主當初買進的成本,這時買方便能在參考此價格後再與房仲議價。
許多民眾會問104怎麼來的?紅色子房分析,一般銀行會針對貸款金額,會設定1.2倍的債權權利,再加上由於近幾年大多的貸款都是以8成計算,因此如果要計算出屋主當初的買價,只要將「N除以1.2再除以0.8」即可,經算式簡化後就是「N乘以1.04」。
他舉例,假設謄本「他項權利部」上銀行登記債權為1200萬元,那麼屋主當初買進成本的算法如下:
1200萬 ÷ 1.2 = 1000萬(貸款金額)
1000萬 ÷ 0.8 = 1250萬(屋主當初的買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