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記者許哲瑗、陳俊雄/新北報導
走了30多年的回家路一夕間被法拍,新地主還圍起紐澤西護欄禁止人車進出,並要求各個家戶出資100萬元買回土地,讓樹林光興街320巷居民氣得跳腳。
他們痛批,政府收稅後還要出售既成道路土地,一頭牛剝好幾層皮,正是害他們無路可回家的元凶。既成道路放私人路障樹林區光興街320巷及314、318號周邊道路,登記地主為已故樹林鎮長劉寬明所有,2006年1月劉寬明猝逝,由於逾2500元萬元的遺產稅無人繳交,新北執行署清查土地產權,並確認無疑義後拍賣,其中光興街320巷及314、318號周邊道路,2017年被王男以90餘萬元價格購入。
樹林光興街街景。(擷取自google map)
王男購地後不願開放住戶通行,並以車輛、供桌、紐澤西護欄等物品堵住320巷出入口,住戶不滿之餘質疑「走了30多年的路,怎能拿來賣?」李姓住戶指著「光興街320巷」的路標痛罵,這條路走了30多年,路名寫得清清楚楚,政府怎會拿來拍賣?且期間完全沒跟住戶說明、也沒會勘,一夕間變成私人土地,如今有家歸不得、有路不能走,「連一條回家的路都被剝奪!」住在該地的光興里長何明峰也質疑,「既成道路怎能拍賣?」況且新地主以不到百萬元的價格購地,卻開出每戶100萬、總計1200萬元的天價賣地,他怒批政府失能,「為了金錢利益而出賣人民用路權」!新地主主張合法使用王姓地主反駁,2017年拍賣期間執行署曾貼公告,但當地住戶視而不見才讓他得標。
他合法買地、每年還得繳2萬元的地價稅,本就有權決定如何使用,況且協商多次住戶不願花錢買地,圍起來只是維護本身權益。雖然區所、工務局認定光興街320巷是可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但今年2月新北市法制局援引最高法院判例認為,當地是死巷、使用者全是在地住戶,無法讓「不特定公眾」通行,不算既成道路,讓住戶的情勢更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