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全民防疫期間,口罩管制出口,個人攜出有限量,但不可以郵寄出國。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截至口罩管制以來,透過郵包寄送企圖闖關者最多,近期共查獲500多件郵包寄送口罩,企圖闖關數量超過12萬片。
關務署指出,郵包快遞經過X光過濾,發現有疑慮會被拆箱;如果發遞單上沒有註明是口罩,全部都會被沒入,提供防疫使用;如果在發遞單上註明是口罩,不會被沒入但會被退關。
新冠肺炎影響,上街的民眾不時拉拉口罩,再三確認有無戴緊。圖/ 記者陳正興攝影

財政部整理口罩邊境管理措施,1月24日至2月23日暫時管制出口紡織材料製口罩,包括N95、活性炭口罩、棉布印花或紗布口罩以及醫用或外科口罩。管制期間民眾出國時,每人可隨身攜帶最多250片,無須向海關填送出口報單。
但如果想用郵包或快遞寄出國,關務署表示,未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專案核准 ,口罩一片也不能出口,違反規定除沒入還會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
據海關統計,近期企圖違規闖關出口被查獲的口罩約14萬片,違規出口方式以郵寄作多,查獲超過12萬片,占近九成;其次是旅客攜帶出境,少部分以快遞寄送或是貨運夾藏。
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8條,「郵遞之信函或包裹,內有應課關稅之貨物或管制物品,其封皮上未正確載明該項貨物或物品之品質、數額、重量、價值,亦未附有該項記載者,經查明有走私或逃避管制情事時,得沒入貨物或物品,並通知進口收件人或出口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