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煜穎/台北報導
立委10日提案要求財政部研議今年再次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限,由5月延長至6月底,財政部官員表示,過去三年基於疫情人潮分流考量而延後至6月底,但今年疫情趨緩,較沒有這些問題,且稅法明定申報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官員強調,內部會儘速研議延期對民眾是否有實質上的幫助。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日審查「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立委王鴻薇、李貴敏、羅明才等人在立法院財委會臨時提案指出,近3年受疫情影響,要求財政部於將綜合所得稅報稅期限由5月底延長至6月底。
立委表示,今年疫情雖然趨緩,輕症者不用隔離,但現在面臨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等情況,請財政部儘速研議今年再次延長綜合所得稅報稅期限,以緩解民眾壓力。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回覆,內部會進行研議。
財政部官員表示,「所得稅法」明定綜所稅、營所稅辦理結算申報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要再延長恐於法無據。過去三年基於疫情嚴峻,而援引「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以天災、事變為由公告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若民眾繳稅真的有困難,財政部依據紓困振興條例仍提供延分期繳稅措施,有困難納稅人可多加利用。
財政部官員表示,內部會儘速研議後答覆立委,往年延後是因為疫情關係,人潮需要分流,但今年疫情趨向緩和,比較沒有這層面的顧慮。若延後一個月,相關費用及人事成本會增加,系統的開放也有成本,恐增加稅務人員的負擔,這部分財政部會儘速研議對外宣布。
立委顧慮到因通膨、物價上漲致民眾有繳稅上的困難,財政部官員說,紓困振興條例施行至今年6月30日,財政部提供最長延期一年、分期三年的紓困措施,可幫助繳稅有困難的納稅人緩解壓力,立委擔憂有困難的民眾需要協助,但延期是否能真的對民眾有實質上的幫助,內部仍需討論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