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內政部與經建會主張,第二階段自經區若屬新區開發案,應維持土地只租不售;若是既有園區轉型為自經區,則採租售併行,以收防止炒地功效。此外,自經區還將設有兩道「防炒」閘門,一是自經區核定設置後,於開發前均禁止土地及所有權移轉;二是自經區內私有土地、建物或設施轉售前,必須經管理機關核准。
自經區優惠多,為防止投資客炒地,政府先設「防炒條款」(擷取自高雄市政府)
行政院近期審議自經區特別條例,未來全台將有不少工業區、產業園區劃入能坐享多重優惠的自經區。有鑑於近期工業區土地漲勢驚人,外界擔憂新一波自經區尚未開發前,就先有人為炒地,跨部會因此設「防炒條款」。
●新區土地只租不賣
●既有園區租售併行
●開發以前禁止移轉
●賣私有地須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