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莊蕙嘉/綜合外電報導
被彈劾罷免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六日被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廿四年有期徒刑,併科一百八十億韓元(約台幣五億元)罰金。朴槿惠曾風光當選南韓首位女總統,卻因向企業收賄以及向閨密崔順實洩漏國家機密,淪為階下囚,成為第三個被判刑的南韓卸任總統。
六十六歲的朴槿惠被控收賄、濫權與洩漏國家機密等十八項罪名,其中十六項罪名成立。檢方原求處卅年有期徒刑,併科一千一百八十五億韓元罰金。
朴槿惠因濫權、收賄被重判24年徒刑,圖為她去年8月出庭。 (美聯社)
朴槿惠六日以健康理由缺席,她宣稱遭政治迫害,自去年十月起便以不再出庭抵制官司。朴槿惠有七天時間提出上訴。
法院以罕見的直播方式公開宣判過程,審判長金世潤宣讀判決書時指出:「被告濫用國家真正的主人—人民賦予的權力,對國家治理造成混亂。此外,被告否認所有指控,毫無悔意,並且把罪推給崔順實及其他官員。」
青瓦台發言人金宜謙表示,無論是對國家或是對個人而言,都是令人心痛的事件,「我們將牢記今天,不讓歷史悲劇重演。」
朴槿惠的支持者六日在地方法院外抗議,許多人坐在人行道上泣不成聲。廿七歲的韓根炯(音譯)說:「今天這個國家的法律已死。」
檢方指控朴槿惠與崔順實共謀,強迫企業向崔順實旗下財團捐出總共七百七十四億韓元,以及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手中,實際收受和承諾收受共四百卅三億韓元賄款。此外,朴槿惠還下令製作「藝文界黑名單」,以停止政府補助的方式打壓異己,並指示時任青瓦台秘書向崔順實洩漏青瓦台和政府部門機密文件。
李在鎔今年二月改判兩年六月徒刑、緩刑四年,同月崔順實一審被判廿年徒刑。朴槿惠案暴露政商界暗黑連結,民眾去年曾上街大規模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