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編譯徐榆涵/綜合報導
南韓最高法院11日對前總統朴槿惠密友崔順實涉嫌收賄等「閨蜜干政案」作出終審宣判,崔順實獲判18年有期徒刑,罰金200億韓元(約台幣4.96億元)。
現年64歲的崔順實受到18項罪名指控,包括收賄、濫權、詐欺未遂和強迫等。而青瓦台前幕僚安鍾範則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罰金6000萬韓幣(約台幣1656萬元)。
朴槿惠(左)和崔順實(右)圖/取自網路
崔順實與安鍾範因與朴槿惠共謀強迫50多家大企業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家基金會捐款捐款774億韓元,並與朴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支援巨額資金,用於贊助崔順實女兒的馬術訓練費用等。
崔順實8日出版回憶錄《我是誰:崔瑞原獄中悔悟記》,除了描述自己與朴槿惠的關係,也透露自己當初為了輔佐朴槿惠,與前夫鄭潤會的婚姻才亮起紅燈,最後離婚收場。
崔順實透露,其實自己在青瓦臺輔佐朴槿惠期間被當成「透明人」。她補充道,「我如果追求權力,一定會想辦法為自己謀個一官半職,但朴槿惠沒有家人,我只想在一旁輔佐她,然而這也造成我和家人關係漸漸疏遠,和丈夫也開始有了嫌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