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持續推動電動機車補助計畫,鼓勵民眾一起降污減碳,適逢兒童節前,宣布多項加碼補助好康。臺北市環保局表示,今(115)年除新增電池資費加碼補助8,000元外,針對家中育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可額外加碼「袋鼠方案」補助。另外,汰換舊車也提供獎勵金或TPASS月票補助,讓市民在兼顧交通便利的同時,共同打造更清新健康的環境。
環保局表示,為減輕電動機車使用者電池資費的負擔,凡115年申請新購或汰購電動機車的車主,新增補助電池資費8,000元。

此外若家中育有12歲以下孩童(10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還可額外享有「袋鼠方案」,加碼補助8,000元,故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4萬9,300元(含中央單位補助);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3萬3,000元(含中央單位補助),進一步減輕育兒家庭的購車負擔;若為中低及低收入戶再加碼補助1萬元。
而原本僅限淘汰二行程機車的獎勵金或通勤月票補助方案,現也擴大適用至出廠滿10年以上的老舊燃油機車,鼓勵市民淘汰老舊燃油車輛選擇綠色運輸。
環保局提醒,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滿一年,且新購電動機車的發票開立日期與登記掛牌日期需與提出申請補助同一年度;同時,修正汰購補助的老舊機車條件,汰舊車籍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臺北市,並自115年1月1日起至報廢日止持續登記於臺北市,期間不得有遷出紀錄等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