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房荷庭/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在網路出租個人帳戶,詐騙集團用5千元代價換取4個張的個人帳戶,每天給付3千元,並要求張在旅館內限制行動2周。檢方偵查發現張的帳戶有存款110萬餘元,今依幫助詐欺罪起訴張。
據了解,張透過網路結識詐騙集團,以出租帳戶名義,提供4個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轉帳使用,詐騙集團先給付張5千元,要求他必須先完成設定約定轉帳功能,以利提高轉帳金額上限。
台北地檢署指出,詐騙集團為了確保洗錢帳戶可以使用,每天給付3千元換取限制張的行動,限制張留在旅館房間內,避免張有機會調整、刪除或新增銀行帳戶,影響詐騙集團使用帳戶。張因此待在旅館整整2周。
張表示,自己僅提供帳戶並沒有領錢。經查,張的帳戶有110萬餘元,疑皆為詐騙集團洗錢的不法所得,檢方認張涉犯幫助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