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家蓁/金門報導
金門近期陸客多,但有些不是來玩的,竟是來打工牟利。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專勤隊,會同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日前於金門縣兩處建築工地查獲13名陸籍人士非法工作,瓦解一條跨海來金門打零工的地下管道。
專勤隊人員指出,遭查獲的陸籍人士包括王姓、陳姓男子,以及以小三通觀光名義入境的蘭姓男子等13人,受僱於國人張姓女子,從事攪拌水泥、粉刷牆面等泥作工程。張女、王男及陳男等3人,因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已由檢方偵結,並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其餘非法工作的陸籍人士,則由移民署依法強制出境,並管制一定期間不得再入境。

移民署指出,金門縣服務站在受理小三通申請時,發現部分陸客來台次數頻繁、停留天數異常,隨即通報調查局與專勤隊展開聯合偵辦。執法人員透過科技偵蒐及跨機關合作,先於今年7月30日在一處建築工地查獲8名陸籍人士非法工作;9月26日,再於另一處工地查獲7人,非法打工情形持續。
調查顯示,王男原以探親名義入境,實際負責招募同鄉來金門工作,以人民幣400至500元的日薪替張女從事泥作工程。張女除提供免費食宿與接送外,另支付王男每日人民幣1000元作為報酬。
專案人員指出,王男首度遭查獲後,曾因非法居間介紹他人工作遭限制出境,卻未記取教訓,轉而以「打工者」身分繼續從事非法工作,並夥同陳男再度招募多名陸籍人士來金,執法單位掌握其行蹤後循線查緝,終將相關人等一併查獲,跨海非法打工行為宣告破局。
移民署金門縣專勤隊隊長黨昱泰表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國人若僱用或留用陸籍人士從事未經許可或與入境目的不符的活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若居間介紹並意圖營利,刑責更可加重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陸籍人士若持觀光或探親許可來台,依法不得從事任何工作,違者將遭強制出境並限制再入境。
移民署呼籲,將持續從源頭加強查察,杜絕非法打工及地下仲介行為,維護國人就業權益與社會治安;民眾若發現可疑情事,可撥打1955專線或向金門縣專勤隊檢舉,共同防堵不法。
原文出處 【觀光變打工!金門2工地揪出13陸客 泥作日薪500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