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大名譽教授、前城鄉所前所長夏鑄九兄妹3人,遭曹姓鄰居控訴侵占土地,打官司要求拆除夏家在陽明山的大門、階梯等部分;最高法院認定,夏家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越界建築,確實占用他人土地,判夏鑄九兄妹須拆除增建的建築物、返還46坪土地確定。
台大名譽教授夏鑄九陽明山住處被控侵占鄰地,最高法院26日判拆確定。(記者張嘉文/攝影)
判決指出,夏鑄九、夏禹九、夏林清兄妹的父親夏曉華,49年間以正聲廣播公司名義,租下住家旁的土地,興建大門、階梯、平台、木板露台及雨遮等建物。
97年1月4日,曹女取得土地後,表明不願再出租供夏使用,但夏鑄九主張,如果還地出入受阻無法通行,不願返還,雙方鬧上法院。曹女表示,夏家與仰德大道有既成巷道通連,非屬袋地,縱然因他家部分土地遭國防部軍備局眷戶無權占用,而與巷道阻隔,應自行依法主張權利排除他人之占用,而不是捨近求遠,繞道她所有的土地通行,堅持要夏還地。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夏家為加強磚造建物,固定資產耐用年數為35年,使用迄今已逾54年,縱將部分拆除,不會損害夏的利益。合議庭指出,夏家本來有另一條巷子可進出,只是被附近的軍眷宿舍違建擋住,夏應先想辦法取回巷子通行權,而不是繼續占用他人土地,判決夏鑄九敗訴,須拆除家門、樓梯等,返還近46坪土地給鄰居,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