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世杰/台北報導
位於陽明山的「住六之六自辦市定重劃區」爭議超過20年,除遭監察院糾正多次,加上坐落保護區、部分範圍屬於坡度30以上,且開挖過量土方,環團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撤銷環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要求開發單位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開發之路一波三折。
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為紓解當時人口暴增、居住土地不足的問題,提出「保護區變為住宅區」政策,其中位於士林菁山路南側的「住六之六自辦市定重劃區」在1996年有條件通過環評,但最初通過環境評估的版本表訂,可挖填25萬立方公尺蓋汙水處理渠道或地基。
「住六之六自辦市定重劃區」延宕多年,日前爆出現場堆積土方等跡象,台北市環保局認定違規開罰。圖/市議員黃郁芬研究室提供
不過,台北市府分別於2000年、2007年,認定有違規開發,各罰30萬元。2008年北市大地處評核該地水土保持,發現該案增加挖填量至58萬立方公尺,明顯有違規定,全案遭環團抗議並提告,導致開發案停擺。
2014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要求開發單位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2018年市府召開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會議中爆發激烈口角衝突,前廉政委員方儉跳上會議桌,質疑程序問題,最後未進入實質審查,擇期再開。
隨著重劃進度已達99%,據了解,北市府內部已多次商討,考量該案屬於民間自辦重劃,加上外界觀感問題,最後決定先釐清法規、技術等問題,再進一步進行環差報告。
北市府土地開發總隊指出,全案至少仍有3關,包括市府衛工處審定汙水管線工程圖說,大地處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才送環評進行影響差異分析,市府未訂定開發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