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人涉及的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高院更三審考量趙建銘主動繳回犯罪所得417萬多元,加上炒股獲利未超過1億元,昨日從原審6年改判為4年,併科罰金2500萬元;趙建銘父親趙玉柱,也因繳回犯罪所得,獲判3年8月,併科罰金2500萬元。
台開案更三審,因趙建銘主動繳回犯罪所得417萬元,加上獲利未逾億元,高院從原審6年改判為4年,併科罰金2500萬元。
趙父也輕判3年8月同案被告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判刑4年、罰金6000萬元,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因未買賣股票,被判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纏訟8年、最高法院3次撤銷發回,主要原因在於歷審對趙建銘等人的犯罪所得認定不一。依《證交法》規定,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若超過1億元,須加重其刑,趙等人的犯罪金額應分開或合併計算,以及台開內線交易的股票價值如何計算,成為更三審科刑的重要考量。
內線交易惹禍上身台開案起因「三井宴」,94年間,趙建銘2度受邀到三井日本料理與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吃飯,席間蘇德建「好康相報」,透露台開利多的內線消息,讓在場的人買賣股票大賺一筆。
趙建銘回家後,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父子利用趙建銘母親簡水綿的帳戶,大量買進彰銀賣出的台開股票;趙建銘父子與游世一,聯手低買高賣,於台開股價上漲時脫手賺取高額暴利。
95年間,檢方將趙建銘等人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纏訟8年 未定讞趙建銘因此案被羈押47天,後來以1700萬元交保,他一審被判刑6年,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被判刑7年,但最高法院認為,犯罪所得沒釐清,發回更審。
為調查趙建銘等人炒股獲利金額,更三審特地函詢證交所及金管會的專業意見,認定趙建銘父子與游世一各別出資、自負盈虧,應各自計算犯罪所得,而他們實際上藉由內線消息獲利金額各為417萬多元,就算採最嚴格認定,亦僅4000萬到6000萬,未逾億元,不用加重其刑至1/2。
合議庭認為,趙建銘原為台大醫師且為前總統女婿,行為準則更宜潔身自愛,卻從事內線交易,且犯後未能坦承犯行,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判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