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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3年租屋補助 事後被政府要求「8萬全繳回」!律師傳授多招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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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減輕租屋族負擔,政府推動租金補貼,如今卻有民眾領了3年補助共8萬元,事後竟被政府要求全數繳回。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粉專分享幾個租屋相關眉角,以及碰到問題後的應對方式。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指出,自己申請了3年的租屋補助,一共領取近8萬元,結果最近卻收到政府公文,表示其租屋處並非適用「住家用稅率」,不符合補助規定,要求全數繳回,令他傻眼不已。
民眾領了3年補助共8萬元,事後竟被政府要求全數繳回。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律師蘇家宏表示,在外租屋打拚已經夠辛苦,面對補助的問題與房東的要求,他歸納出4項重點:
 

補助被追討?先釐清是誰的錯

 
蘇家宏指出,當收到追繳公文先別慌,一定要先查清楚是「自己不符資格」還是「政府弄錯」。若是自己不符合規定或申請文件有錯誤,確實需要補繳。但如果是政府單位誤會了,可依照相關規定申請復查、訴願,甚至是提起行政訴訟來救濟。
 

合約期間內 房東不可片面漲租

 
若這個問題是源自租客及房東間的糾紛,此時就要回到合約的本質,內容寫明每個月租金是2萬元,就只能收2萬元,房東絕對不能在租賃期間內無預警漲租。如果碰到房東以換鎖的方式逼租客離開,恐構成刑法的強制罪、妨害自由;如有出言恐嚇,也會受到處罰。
 

續約時被漲租 律師:不租最大!

 
若剛好遇到合約到期,房東要求每個月多加幾千塊才肯續租,在法律上屬於「市場機制」與「契約自由」。即使你感覺對方有惡意,但只要是新合約的訂定,房東確實有權利提出新的租金條件。
 
未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會有不同的改變。但在修法之前,蘇家宏認為「不租最大」。
 

房東怕房客報稅、申請租屋補助的原因

 
蘇家宏提到,很多房東不願意讓政府知道有出租的事實,主要包含「怕被貼上逃漏稅的標籤,讓隱形收入曝光」、「擔心失去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導致每年的房屋稅提高」、「未來賣房子時,如果是非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會變高非常多」3個原因。
 
他最後也提醒房東應合法繳稅,可使用合法節稅的方式,像是成為「公益出租人」,就能在稅負上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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