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租屋補貼原為政府補貼租屋族的政策,雖然不用經過房東同意,但仍有房東想藉此漲租。有網友發現,租約上竟多了寫下「申請租屋補貼,每月收費會增加40%」條文,引發熱議。
一名網友在論壇PTT發文發文,表示自己看了網路上許多人分享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的「申請租屋補貼」的方法,很高興的跟著按步驟申請了,後來才突然發現當時簽的租約中,竟有一條「漲租條款」:「本租賃契約書所約定之租金不含租賃所得稅,乙方如有申報需者,另外每月繳納約當租金百分之四十之物業管理、公用電費分攤與房內水費、有線電視及網路等費用,並追溯至起租日計算相關費用」。若按合約條文,還不止是從申請後漲租,甚至會「溯及既往到起租日」,讓他不免有些膽戰心驚,不知道之後該怎麼面對房東。
由於租金補貼初上路時,類似的案例就層出不窮,內政部日前即表示,政府多次宣導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不公平的租屋行為,但目前租屋市場仍有所聞,內政部已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增訂相關違規行為直接處罰規定,以有效遏止。並強調「若房東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要求調漲租金或負擔所增加的稅賦,因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該約定無效。」內政部也建議,房客可檢附相關事證,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如經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可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因此這個案例曝光後引發網友譁然,有人感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認為房東本意明顯是申請了租屋補助就要漲租,但條約中卻小心避開了「租金」二字,恐怕不是不懂相關法令,而是想利用灰色地帶漲租:「他這招很聰明,不是明說要轉嫁租金,而是多收其他費用」,不過許多網友勸原PO別被嚇到:「敢明寫這條真的白痴,直接檢舉逃漏稅」、「房東最大的權力就是不租你而已,恭喜你又多一條可以檢舉他了,直接證明房東逃漏稅」、「這種違法的條約無效,你應該趕快換房了」、「漲價房東會被罰錢,他這樣巧立名目」、「物業管理費也要看單據,40%太誇張了吧」、「房客們就是不懂拒絕才會被房東耍著玩,你可以直接鬧到他被開罰」。
延伸閱讀
● 新竹驚爆「中人預售詐騙」! 一票工程師慘踩雷 受害金額逾4千萬
● 愛徒當中人搞詐騙!房產專家背鍋嘆:難怪新竹一天到晚都罵我
● 年薪170萬「買不起新竹房」他崩潰 內行揪致命傷:賺多少不重要
● 鄭文在/信用瑕疵哥借妹名登記買房!最終僅花千元 取回產權稅費都0元
● 新竹買房難「中人橫行」?專家:紅單禁轉後還剩這2類
● 房租欠3個月連押金都要分期!房東每天蹲人等拆門:只想他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