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鄭鴻達╱即時報導
針對「Uber條款」爭議,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他請次長王國材拍了支影片,說明交通部的立場,他們相信「沒有人會輸,Uber可以一起贏!」王國材在影片中說明,強調政府只要求兩點,第一個是「車合法」,第二個是「人合法」。
林佳龍在臉書指出,對網約車(Uber)納管的問題,這幾個月來各界有很多不同意見,他就任部長後很重視,部內同仁也有很多激烈討論,社會上有很多課題,都是從分歧走向交集,只要回到服務乘客和優化大眾運輸的出發點,一定可以找到多贏的方法。
交通部6日公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俗稱Uber條款),嚴禁Uber與租賃業合作但從事計程車營運之行為,將於10月初針對違法租賃業者開罰。王國材在影片中表示,交通部有兩個目標,第一是希望Uber可留在台灣,繼續提供好的服務,第二,不希望任何一個Uber駕駛因此失業。
王國材表示,政府只要求兩點,第一是車合法,第二是人合法。他以多元化計程車為例,表示未來合法Uber外觀不需改變,只有車牌從白底黑字變成白底紅字,這就是所謂「車合法」的部分,交通部已協助媒合取得牌照,且完全不增加駕駛經濟負擔;Uber駕駛只要取得「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就可以人合法。
王國材說,交通部和警政單位合作,從6月至9月規劃37場執業登記證考試,駕駛人能很容易取得執業登記證,未來Uber司機轉型的轉換規費將由交通部吸收,也可以節省每年牌照稅及汽燃費約新台幣1萬8,000元。
王國材表示,現在多元化計程車在費率已有鬆綁,交通部同意研議新的計費方式,包含浮動費率或協議費率,這部分在未來網約車相關平台也可以使用,也希望Uber一起努力來促成。
王國材最後表示,有人說交通部朝令夕改,事實上兩年前是希望Uber到租賃業扮演租賃業的租賃平台,但是現況事實上是比較像計程車服務的派遣平台,所以希望回到合法化。希望透過交通部協助,Uber不會消失、駕駛不會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