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黃欣/台北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15日將表決「外商投資保護法」,針對港澳台資將一體適用,台商樂觀其成,強調這對布局內需市場的台資企業或金融業都將是一大利多。台企聯常務副會長翟所領受訪時稱,去年大陸官方推出「惠台31條」放寬多項限制,對台商在大陸經營已有不小幫助。根據2018年底人大進行「外商投資法」草案審議時所公布的內容,要讓外商企業和內資和國營企業「一視同仁」,包括逐步取消外資的准入限制,同時放寬外資獨資經營領域,對於台商經營絕對是一大利多。
在放寬外資持股比部分,翟所領表示,台商持股比可達51%,對有意經營內需市場的台商將更具主導權。在加強投資保障部分,據悉新法當中,對於因政府行政疏失而讓企業造成損害,將會制訂一定的賠償金額,亦成為台商關注焦點。
大陸全國人大15日將表決「外商投資保護法」,針對港澳台資將一體適用。(香港維多利亞港/好房網資料中心)
翟所領稱,台商對於外商投資法的加速推出當然樂觀其成,但對大陸企業來說,勢必增加競爭壓力,但在「鯰魚效應」下,相信將讓所有開放產業因為競爭而全力以赴。昆山台商協會榮譽會長孫德聰則認為,過去大陸在市政與公共服務體系的發包工程往往未允許外商參與,如今台資亦適用新法,這對台商經營將有極大助益。
至於外界質疑外商投資法草案中提到,對於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將進行審查,但並未明訂其範圍以及審查機制,或將成為官方從嚴執法理由。翟所領認為,基於國家安全的審查各國都會做。而人大立法通過「外商投資法」後,等於完成頂層設計,未來相關部門與地方政府還會公布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內容,投資保障並未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