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編譯周辰陽/綜合報導
Sky News與路透報導,西班牙法院27日正式命令流行音樂巨星、葛萊美獎得主夏奇拉(Shakira)因被控沒有繳納1450萬歐元所得稅而出庭受審。
夏奇拉2011年開始跟西甲巴塞隆納球星皮拉(Gerard Pique)交往以來,就一直跟西班牙連結在一起。兩人生下了2個孩子,習慣一起住在巴塞隆納,但於6月結束了彼此的關係。
![西班牙法院27日正式命令夏奇拉(Shakira)因被控沒有繳納1450萬歐元所得稅而出庭受審。圖/維基百科](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E3MTkwMW5ld3M,/b7a6334f0af85d51_682x1023.jpg/qs/w=600&h=600&r=16888&ar=fa)
巴塞隆納檢方指控,儘管夏奇拉的正式居所位於巴哈馬,但她在2012年至2014年之間,每年於西班牙度過超過一半的時間,因此應該在西國繳稅,卻未能就這段期間賺得的收入繳納1450萬歐元(折合台幣約4.5億元)稅金。夏奇拉堅持自己當時擁有巴哈馬的合法居留權,西班牙並不是主要居住的地方,沒有在西國度過被視為稅務居民(Tax resident)門檻的183天。
自有關單位2018年提出指控以來,夏奇拉就否認任何不當行為,也拒絕跟當局敲定協議以避免出庭受審。夏奇拉的代表指出,她已經付了所有欠稅跟額外300萬歐元(折合台幣約9221萬元)的利息,也稱她有信心「自己的清白將在司法程序結束時獲得證明」。
報導指出,加泰隆尼亞的埃斯普盧加斯(Esplugues de Llobregat)法院證實官司將會進行下去,但庭審日期目前尚未確定。要是被判逃稅罪名成立,夏奇拉可能面臨8年的刑期與2400萬歐元(折合台幣約7.4億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