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志成/台北報導
全台學生超過1萬人的大校中,目前男女宿規定不同調的有成功、中原、文化和屏東科技大學。教育部表示,大學可自主訂定宿舍管理規則,但男、女宿標準必須一致,否則恐違《性別平等教育法》,將被罰1到10萬元,但國立大學林姓副教授認為,「想廢女宿宵禁的人,因為沒遇過不幸的事,才說得這麼輕鬆。」
日前輔大女學生絕食抗議女宿宵禁,校方因而全面廢止宵禁,事件雖已落幕,但仍有人向教育部檢舉,指輔大對女宿宵禁、男宿則不限制的作法,已違反性平法 ,教育部將成立調查小組,一旦查出違法,將開罰處分。
教育部學務司副司長顏寶月表示,學校可經由學生充分參與的民主程序訂出的宿舍管理規則,但男、女宿標準必須一致,否則就可能違反性平法;只要在不違反性平法的前提下,學校可讓部分宿舍有宵禁、部分沒有,提供學生選擇,教育部基本上尊重大學自主。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說,大學只管女宿、不管男宿,那是明顯違反性平法,大學住宿生幾乎都是成年人,若學校因家長要求強制在女宿實行宵禁,那是違反人權的。不過,國立大學的林姓副教授卻支持女宿宵禁。她說,「大學至少要提供有宵禁的女宿讓學生選擇。」
她大學時沒有抽到女宿,就搬到修女院住,不但宵禁,而且晚歸沒人幫忙開門,管理嚴格,但非常安全,她每晚都可安心睡覺。林姓副教授說,大四時,班上校外租屋的香港僑生和她的朋友突然搬進修女院,因為她的朋友在租屋處被強暴,兩人也嚇壞了,就搬到修女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