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
新竹鄭姓女子不滿同棟公寓、住樓上的范姓女鄰居長期發出聲音打擾其生活,去年7月底理智線斷裂,到范的住處門口飆罵對方「下流、賤女人、你他X的、妳以為住樓上可吵人」,,結果挨告妨害名譽;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公然侮辱罪判鄭拘役30日。
法官指出,鄭女辱罵對方「下流、賤女人、你他X的」,這些用詞在日常生活都屬於辱罵人的惡言,客觀上足以貶損范女在社會上保持的人格及地位,而鄭辱罵的地點位於范7樓住處門口,屬於公共場所,鄭犯公然侮辱的事證明確。
鄭女不滿同棟公寓、住樓上的范姓女鄰居長期發出聲音打擾其生活,理智線斷裂,到范的住處門口飆罵對方「下流、賤女人、你他X的」;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公然侮辱罪判鄭拘役30日。示意圖/Pexels
法官認,鄭女因樓層噪音問題,不思理性解決,竟口出穢言貶損范女人格及社會評價,欠缺尊重他人法益觀念,考量鄭坦承犯行,不過未與對方和解,審酌依公然侮辱罪判鄭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