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又有減稅利多,立法院18日協商《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幼兒學前、房租租金支出兩大扣除額修法達共識,19日將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並於明年元旦生效,後年5月報稅時就能適用。
其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刪除排富條款,適用年齡擴大至六歲以下,額度調高至第一胎每年15萬元、第二胎以上每年22.5萬元;另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額度提高至18萬元。
財政部評估,幼兒扣除額部分減稅利益約23億元,67萬戶受惠;租金扣除額部分減稅利益約32億至71億元,約46萬至102萬戶受惠。兩者合計減稅利益近百億元。
所得稅法這兩項扣除額修法皆無行政院版本,都是由立委或黨團提案,先前在立法院財委會初審時皆因調高額度喬不攏而卡關,由於立院會期即將結束,18日達成共識,19日將火速三讀。
現行幼兒學前扣除額規定,申報綜所稅時,納稅人五歲以下子女,每名子女可扣除12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
修法後,幼扣額適用年齡擴大至六歲以下,並達共識刪除排富條款,額度也再提高,調高至第一名子女每年可扣除15萬元,第二名以上再加碼,每年可扣除22.5萬元。
租金扣除額方面,原本屬列舉扣除額,每年以12萬元為限;修法後,租金支出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至每年18萬元。
而為避免替富人減稅或重複減除疑慮,討論通過版本也比照長照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只要綜所稅適用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採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者,都不能適用租金免稅額。
此外也排除有殼族,若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持有房屋,原則上也無法適用這項扣除額;另外領有租金補貼部分,也應自租金支出中減除。
18日由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由於送出財委會未滿一個月,無法直接院會表決,對於調高額度希望不要競相喊價,應取得共識;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說,這是福國利民的政策,能順利通過是第一要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