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記者曾麗芳/台中報導
股海茫茫,當股民碰到證券期貨等投資理財糾紛時,總以為「小蝦米鬥不過大鯨魚」、往往自認倒楣!但是,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處長林俊宏指出,投保中心是投資理財糾紛的救濟管道,截至今年3月底已進行團體訴訟237件、總金額近589億元、求償人數16萬餘人,股民千萬別忽視自身權益。
由金管會指導、證交所等周邊相關單位共同主辦的「2018投資新趨勢系列講座」,台中場於本月9日登場,邀請到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處長林俊宏、證券投信投顧公會專員林采蓉、復華證券投信公司協理徐瑋瑄,分別針對「投資理財糾紛救濟管道」、「投資人需要瞭解的洗錢防制觀念」、「數位時代-機器人理財服務」等議題進行專題演講,分享市場最新資訊,吸引逾二百位民眾到場聆聽。
「2018投資新趨勢系列講座」,台中場吸引許多民眾到場聆聽。圖/曾麗芳
投保中心處長林俊宏指出,台灣股市以散戶居多,當其權益受損時,個別主張權益不易,故多裹足不前,為維護投資人權益,政府制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成立投保中心,設立保護基金,目前該基金累積約80億元,並引進團體訴訟制度。
林俊宏說,投保中心目前進行中的團體訴訟案就有118件,總金額511億餘元、人數達14萬餘人;至於已結案件(包括和解或勝、敗訴確定且已執行結案者)119件,總金額77億餘元、人數2萬餘人。
此外,團體訴訟取得補償或強執金額,其中透過和解方式(含判決確定後協議清償)取得47.26億餘元;透過勝訴判決強執方式取得3.14億餘元。
林俊宏表示,證券期貨事件團體訴訟的受理案件類型,以財報及財務、業務文件不實,以及公開說明書不實、或是操縱股價、內線交易、還有其它糾紛等等。其中,財報不實案例如博達、太電、力霸案;其它糾紛案例如爾必達TDR事件、樂陞被公開收購不履行交割案等。
此外,理財常見的投資糾紛,還有購買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加入證券與期貨投顧會員等;證券交易常見糾紛,包括業務員利用客戶名義或帳戶,申購、買賣有價證券,或是業務員挪用或代客戶保管有價證券、款項等等。
林俊宏也提醒廣大投資人,投資前一定要睜大眼睛、做足功課,千萬別買了股票後、連公司營運狀況都不清楚;甚至買到財報不實、爆發內線交易等地雷股;若投資人因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或期貨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產生民事爭議,記得向投保中心諮詢或提出申訴,投保中心會提供解決方案或協助轉到相關管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