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即時報導
台南市今年1至4月大量解僱有11家362人,比去年同期家數增加2家125人,原因是接單不如預期,其中有8家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在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都各罰10萬元 。
勞工局表示,今年解僱的前兩大行業別類為造製造業9家居冠,其次為住宿餐飲業2件,就企業規模而言,未滿30人者占72.7%,30人以上未滿兩百人占27.3%。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大量解僱時,應於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記者吳政修/攝影
解僱原因以歇業或轉讓有7家占63.6%最多,業務緊縮兩家次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有1家。
今年度雇主主動通報率僅約45.5%,因中小企業或個人經營事業的雇主通常認為只要做資遣通報即可,其實已違反「大量解僱勞工標準」,依程序須在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並公告揭示。
勞工局說, 依大量解勞工保護法第17條規定,可罰10萬至50萬,已對8家各開罰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