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林河名/台北報導
經濟部日前公布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競標結果,每度電價在台幣二點二二至二點五四元之間,低於第一階段遴選所訂定的五點八元躉購價格。外界因此質疑政府「當凱子」,將多付出九千億元以上鉅額公帑。監察委員李月德、江綺雯、江明蒼昨天宣布,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新聞稿指出,經濟部於今年四月間就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廠址遴選第一階段之遴選結果,訂出每度電價五點八元,合約期限廿年的條件,約占離岸風力發電額度四分之三;第二階段的四分之一額度,採公開競標處理,得標廠商開出的風電價格每度電價為二點二二到二點五四元,兩階段價差達三點三元。
離岸風電多付九千億?監委要查(資料照片)
新聞稿指出,因兩次標價差異過大,且參考國外現今價格,第一階段每度五點八元之電費,約為國外先進國家的三倍,又依兩階段之價差,將使每年電費差距達四五五億元,以合約廿年計算,差價將達九千一百億元。
監察委員表示,究竟經濟部在遴選時,是以何依據訂出每度電價之參考價格?為何兩次標價差異如此之大,以及為何遴選方式不能全採競標處理?相關問題亟待瞭解,將透過調查詳加釐清。
政院:目的不同 電價不同
針對外界質疑,經濟部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我國離岸風電推動辦理情形」。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以競價方式招商所興建的離岸風力發電廠,主要功能為提供低廉潔淨電力;而透過遴選方式吸引外商來台投資,則是為藉由其技術,完備我國相關基礎設施、培植本土風電產業鏈及帶動相關產業升級;兩者目的性及完工時程截然不同,電價當然有所不同。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解釋,在潛力場址分配作業採「先遴選、後競價」,是為使遴選獲選業者,透過躉購費率誘因投入先期開發,完備本土產業鏈及基礎設施;再續以競價機制,降低發展成本,提升能源供給。
至於有人質疑「要喝牛奶,不必養乳牛」,曾文生也回應說,經濟部能源局採取的政策是「買牛奶,不是養乳牛」,而且要讓國內產業變成可以提供牛奶的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