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日前有不法業者趁元旦連假,涉嫌違法將廢棄物偷倒在桃園觀音一處近7000坪的國有地,但因市府環保局不認定這些土方是廢棄物,使警方無法扣押機具,業者也被現場釋放。多名議員質疑市府無作為,環保局則強調,依法要有嚴重汙染環境才能扣車,針對業者其他違法行為,市府也都有開罰。
桃園觀音一處近7000坪的國有地日前遭爆料有業者濫倒廢土,議員簡智翔、舒翠玲今天表示,國產署農地依法只能回填「可耕作土壤」,這些不明土方填在農地就應視同廢棄物,要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理,為何最後卻連機具都無法查扣?
議員蔡永芳也質疑,桃園市2017年通過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市內砂石車都必須加裝GPS以追蹤流向,但現場6輛砂石車卻有5台沒裝,再看近3年數據,市府平均1年只抓到100件,1件只罰3萬元,難怪業者都不裝,「沒裝GPS的車才是多數。」
環保局表示,當天下午3點接獲通報,環保局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因6輛砂石車拿不出土方運送聯單,因此已依違反廢清法第9條規定,每車分別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業者違法堆置土方,國產署已依竊佔罪將業者函送法辦,警察局也依竊佔罪嫌將業者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目前初估有1000立方公尺的土方被堆置,經查該批土方來自大園區某營建工地,市府建管處已命令該工地停工接受查辦,並依法開罰10萬元。環保局4日在現場開挖,再發現2處有廢塑膠混合物,正在釐清是否為該業者棄置。
環保局表示,因現場土石方並未夾帶廢棄物,經科學儀器檢測並未超出法規限值,初判沒有嚴重汙染,依法無法扣車,環保署也是持相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