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佳彣/綜合報導
台北市建管處近年積極處理危害公安的違建,持續成立專案列管並優先執行拆除,去年光是消防局通報未加裝住警器的屋頂既存違建就有947件,加上1999緊急通報、頂二層、占用防火巷等違建,一年就有1603件列管處理。今年截至4月30日已執行305件,最大宗仍是未加裝住警器的屋頂既存違建共147件。
去年執行成效不俗,包含141件1999緊急通報、46件屋頂加蓋第2層以上違建、190件占用防火間隔(巷)、131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113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使用、35件消防局通報違建發生火災案件,以及經消防局通報未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屋頂既存違建947件。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為強化維護市民居住安全,今年度優先查處對象,同樣是頂2層、3單元、營業性廚房及防火巷等涉有危害公共安全樣態的違建,呼籲民眾盡速配合改善拆除,截至4月30日已執行305件中,未加裝住警器的屋頂寄存違建最多有145件、其次是1999緊急通報45件。
建管處說明,針對1999緊急通報案件,依規定即時強制改善拆除,排除涉有立即性危險的情事。至於其他影響公安違建案件的處理方式,是先限期違建所有人自行改善拆除,如逾期未改善或改善不符合規定,則訂期執行拆除,若經由建管處僱工強制拆除者,將收取代拆除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