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7)日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案,全面拉高請領資格。未來有意領取每月7,000元津貼的老農,將比照勞保年金最低標準,年資須滿15年才得請領。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案,全面拉高請領資格。(圖/好房資料中心)
此外,若老農一年內未在國內待滿183天,當年度津貼也將停發。最新修正將有助減輕老農津貼發放浮濫問題,也能節省國庫支出。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表示,本次研提的老農津貼調整方案,是為了改善目前藉購買農地參加農保六個月,即可領取老農津貼,及長期旅居國外者,也可分享農民福利資源的不合理現象。
他強調,目前已領取老農津貼者,及50歲以前即從農並加入農保者,不受本次調整農保年資影響,「農委會的每一分錢都要花在刀口上,確實照顧實際從農者。」行政院最新修法,將在近期送入立法院審議通過。
農委會指出,最新修法要求,未來申領人參加農保加保年資,或參加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合計應達15年以上;本次修正施行前,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且持續加保者,於申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時加保年資合計未滿15年,仍得減半發給福利津貼,以保障權益。
據了解,目前老農津貼發放情況浮濫,一年讓國庫發出500多億元,嚴重排擠其他預算。
舉例來說,只要購買0.1公頃農地、加入農保六個月,就能取得請領老農津貼資格,目前農保保費每月78元,等於是繳交468元,65歲時,就能每月現領7,000元直到過世。
過去,地方農會曾經屢次向農委會反映,許多申請者都是「醫生娘」,讓政府發放老農津貼的美意大為打折。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對於修法前已投保農保者設有緩衝期,在年滿65歲後、投保年資15年前,可領取「對折」3,500元,直到年資滿15年才能領取7,000元。例如,52歲農民在67歲才能領取老農津貼,若修法前已加入農保,65、66歲時可領取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