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明峰/桃園報導
龍潭百年「翁新統大屋」,12年前被桃園市文化局指定為古蹟,因容積率移轉補償遭內政部駁回,後更爆發產權問題,老屋至今未修復,搖搖欲墜,文資委員8日現勘,盼市府專責處理老房產權,以利後續修復事宜。
「翁新統大屋」是時任龍潭區長翁新統於1905年闢建,這座二進雙護龍的翹脊燕尾大屋,上頭的磚雕、彩繪、交趾陶,述說翁氏家族的移民史,具有高度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相傳「修建該屋的盤瓦更要50台牛車載運」,足見當年老屋的氣派與風華。
翁新統後代12年前向文化局提出古蹟申請獲准,範圍為正廳及右方第一護龍,後續卻因容積率移轉補償遭內政部駁回,後代更傳出反彈古蹟聲浪,讓文化局無從介入修復,如今大屋前堂入口屋脊損壞,正廳還必須以鷹架支撐、鋼棚保護,搖搖欲墜。
翁家第五代子孫翁茂興說,當時36名產權擁有者中,僅有1名子孫同意畫定古蹟,而容積率移轉對非都市計畫區內的房子,顯得無意義,如果沒有給予產權擁有者適當保障,建議文化局可採全範圍徵收、建物搬遷等方法做解套。文資委員、淡大建築系教授米復國指出,建議桃園市政府組成專業團隊,解決土地產權爭議,才會有利後續的修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