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昀岫、李青縈/綜合報導
新冠疫情期間國內數次爆發「血荒」,為穩定國內用血,加上考量高齡社會及符合國際趨勢,食藥署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打開捐血者年齡上下限,原年齡限制為17歲以上、65歲以下,改為16歲以上、65歲以上可有條件捐血,各界若無異議將盡速公告上路。
據修正草案內容,未來65歲以上捐血者,應有2年內捐血紀錄、70歲以上民眾若有意捐血,應取得醫師同意;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欲捐血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體重限制取消過去依性別分類,改為除捐分離術血小板、白血球或血漿者,應達50公斤,其他捐血者應達45公斤。
草案中,針對暫緩捐血對象,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牙科手術及服用抗凝血藥物;而應暫緩捐血有22大項目,包含患有活動性結核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腎臟病、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疾病,及需胰島素治療的糖尿病、1年內曾刺青、7天內曾接受牙垢清除術、拔牙、根管治療或植牙、7天內曾服用含抑制血小板或凝血功能藥品者等。另,與可能愛滋病感染者發生性行為者,捐血限制從原本暫緩捐血期間2年,調整為1年。
俗稱「狂牛症」的新型庫賈氏症曾於1986年在英國爆發,原捐血標準規定,曾在1980年至1996年間在英國輸血,或曾至英國待超過三個月者,以及1980年後於歐洲待超過5年者不得捐血,因監測英國、歐洲庫賈氏症風險大幅低,此次取消該限制,但如果2親等內有罹患遺傳性庫賈氏,或醫源性曝觸庫賈氏病風險個案,則不得捐血。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捐血者健康標準自2006年發布以來,僅2018年提出修正,但當時無法凝聚各界意見未調整標準,此次修正參考世界衛生組織與各國指引,加上台灣邁向超高齡化社會,盼此次修正能擴大捐血來源補足血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