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芮瑜、盧禮賓/新北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九份、金瓜石、侯硐等地人文地景豐富,近年遊客漸增,猴硐貓村更吸引許多愛貓人士前來遊覽,但該區卻無垃圾桶。侯硐光復里里長周晉億1月間設3處垃圾桶,卻被陳姓地主告竊占土地。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偵結,認定周無不法意圖,不起訴。
瑞芳區侯硐光復里里長周晉億因為設垃圾桶引發爭議,挨告獲不起訴處分。 記者張芮瑜/攝影
水金九、侯硐等人文風景區近年知名度大開後,整體風貌與清潔維護從公所改由觀旅局風管科管轄。原本廣設垃圾桶,但民國100年起風管科因垃圾袋收費,將垃圾桶撤除,風管科外聘維護整潔的清潔公司也不設置垃圾桶,導致風景區內常見垃圾。
侯硐光復里里長周晉億屢次接獲民眾和遊客反映環境髒亂,1月23日在人潮多的柴寮路上、公用布告欄下方共設置3處垃圾桶。此舉讓陳姓地主認為周未經他同意設垃圾桶,有竊占土地之嫌,憤而提告。
周晉億出庭時表示,他的確有設垃圾桶,但否認竊占意圖,他說,侯硐是貓村,設垃圾桶是為了環境衛生,希望遊客不要隨地亂丟垃圾,且他挑在政府鋪設的既有道路旁擺放。
經檢警調查後,確認垃圾桶設在道路旁且隨時可移開。檢警認為,雖然里長私設垃圾桶未告知確有失當,但意在推廣地區觀光並為維護整潔,且經告知後已移開,無竊占等不法意圖,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周晉億聽聞消息,直呼這是「遲來的正義」,他說他當了20多年里長,從沒遇過這麼無奈的事,貓村車輛上不去,垃圾都必須由居民挑下山,十分辛苦。當時他自購設立9個垃圾桶,3個撤除後,還有6個,現在由居民自力整理、回收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