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因應疫情影響,許多人轉往國內旅遊,不過如果是要使用住宿券的旅客,可要注意住宿券上的內容,以免發生糾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100間觀光旅館及旅館所使用之「住宿券」進行專案查核。查核結果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共有37家,違規最嚴重的項目則是有關履約保證的相關內容。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100間觀光旅館及旅館所使用之「住宿券」進行專案查核。示意圖/取自pixabay
有15家業者違反「履約保證責任」規定,內容包含完全未記載履約保證相關規定、履約保證期間不足一年以及無法提出證明文件或未提供履約保證。
有9家業者因為定有「使用期限」限制或是規定須搭配其他禮券共同使用,違反了「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另外有28家業者未記載申訴專線或是僅記載政府機關電話。
消保處表示,除雲林縣觀月商務休閒旅館、花蓮縣承億文旅-花蓮山知道,以及煙波大飯店花蓮館3家業者尚未改正完畢外,其餘34家業者均已改正完畢。
消保處也呼籲觀光旅館及旅館業者,應依照「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印製及銷售住宿券,並應確實落實履約保證機制。消保處亦提醒消費者,購買住宿券時,務必注意住宿券是否有不合理限制,避免發生住宿糾紛,影響度假住宿興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