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綜合報導
去年9月22日屏東明揚大火釀百餘人死傷,考試院21日宣布,因公殉職的消防人員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等,確定以最高等級的因公撫卹辦理。
銓敘部表示,因明揚大火殉職的隊員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均已獲追晉為小隊長,他們的遺族申請「執行搶救災害(難)艱困任務時,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因公撫卹,銓敘部今天下午召開因公審查小組會議,確定以最高等級之因公撫卹辦理。
銓敘部指出,故小隊長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及鍾吉垣於112年9月22日經派遣至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廠區進行火場救災勤務,由於當時化學物質外洩等複合性災害的極度危險情境,確實對其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且因獲報有民眾受困於火場,渠等仍然不顧自身安危,奮勇執行搶救任務,以致身陷險境而亡故。
銓敘部表示,經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就已提出申請的案件,審閱相關事證後,與會委員一致認定故小隊長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的死亡原因,符合法定最高等級之撫卹標準。
銓敘部聲明,將依因公審查小組的決議,儘速審定遺族因公撫卹,另對於第4位故小隊長鍾君遺族因公撫卹案件,將待遺族正式提出申請後,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