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綜合報導
《國民年金法》規定,若被保險人欠費,收到催繳單再不繳,其配偶可能會收到罰單。勞保局至今已對1200名欠費者的配偶開出罰單。
勞保局從2013年起,每年篩選出高收入的200名欠費者,針對其配偶開出罰單,最低3000元,最高罰1萬5000元,每年9月全面清查欠費者,累計至今已有1200人收到罰單。
勞保局從2013年起,每年篩選出高收入的200名欠費者,針對其配偶開出罰單,最低3000元,最高罰1萬5000元。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鄭清元攝影
勞保局表示,不是所有的國保欠費者都會開罰,主要是針對高收入者。勞保局從年收入挑出最高所得的前200人,若經過催繳單仍不願意繳,會對其配偶寄發罰單,但配偶的年收入未達50萬又符合正當理由則免罰。
國民年金保險自2008年開辦,只要符合25歲以上、未滿65歲,沒有勞、農、軍、公教保者會自動納保,每月保費932元。按時繳費,可享有5大給付,包括老年年金、生育、喪葬、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有337萬人投保。
不過根據《國民年金法》第15條與第50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義務,若本人欠費未依規定繳納,則由配偶繳納,屆期未繳,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勞保局表示,不可能對所有欠費者其配偶開罰,開罰至今6年累計1200人,若再不繳,會強制執行,其中1009已繳,其餘採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