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許姓、徐姓男子是中清西二街的攤商,雙方攤位緊鄰,但連月來為了攤位後方一塊一坪大空間,起了糾紛,今天上午8時許,雙方爭執後,許氣得駕駛貨車,衝撞徐攤位,不過也造成自己攤位毀損,市場警衛前往勸架時,也被許毆傷,警方依法將許男依傷害等罪送辦。
經查,許男(32歲)、徐男(38歲)都是西屯區中清西二街的市場攤商,許賣蔬果、徐賣雨傘,兩家攤位相鄰,不過近3、4個月來,二人因為攤位後方一塊1坪大的空間屬誰使用,而吵得不可開交,埋下宿怨,今天清晨8時許,雙方爭執後,許開著貨車,數度衝撞徐攤位,將徐攤位撞倒,但也連帶波及自己攤位。

市場警衛看到,趕緊上前阻止、勸架並報警,但過程中許男仍毆打到警衛臉部,徐男也因許開車衝撞,造成小腿擦傷,警方獲報到場時,許男還指控「被人打」,經釐清後,認定許男涉犯傷害、毀損等罪,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六警分局呼籲,民眾遇事應冷靜處理,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衍生其他事端,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