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羅亦晽/花蓮報導
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溫泉旅社」自日據時代興建且合法營運,但近年法令變更,業者未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及溫泉水權,4年前遭縣府勒令停業迄今,由於建物所在地屬原住民保留地,需經部落會議同意才可合法使用,經鄉公所協助,業者完成土地合法承租程序,並在30日簽訂租賃契約,後續將開始申請相關登記許可,拚最快速度復業。
紅葉溫泉旅社是許多老花蓮人的回憶,前身為日據時代警察療養所,民國41年由呂姓業者接手合法營運至今,已傳到第3代,由於近年法令變更,業者未依規定合法登記取得水權,也沒有申請旅館業登記證,遭縣府依法開罰外,111年也被勒令停業及停止取用溫泉水。
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溫泉旅社」是許多老花蓮人的回憶,自日據時代興建營運,民國41年由呂姓業者接手,至今已傳到第3代。(羅亦晽攝)
由於旅社土地屬原保地,業者須經部落會議同意合法使用才能往復業目標前進,經萬榮鄉公所主動協助,業者展開地籍釐整、用途變更及補正等程序,並持續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縣府頻繁協商,終於在日前成功引導業者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完成合法承租。
萬榮鄉長梁光明昨代表鄉公所,與第3代業者呂曉苓簽訂租賃契約,雖然雙方定約9年,但公所希望業者簽約後能盡快處理復業程序,先暫時簽約3年,待確定復業後,再補簽6年租約。
梁光明表示,紅葉溫泉是鄉內珍貴的自然資產,隨著土地合法承租程序塵埃落定,公所後續也會持續輔導業者,串聯溫泉與在地原民文化、自然景觀等,轉型成為具競爭力的觀光亮點,為部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與經濟效益。
呂曉苓表示,未來會積極向縣府取得溫泉水權、旅館登記證和溫泉標章等,同時也會修繕停業期間損壞設施,希望用最快速度趕在明年溫泉季前恢復營運。
原文出處 【花蓮 部落同意 紅葉溫泉有望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