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多時,原租賃經營管理的主富服裝公司(NET)指控基隆市政府在民國113年2月1日協同警方切開門鎖強制接管的行為違法,提行政訴訟請求確認處分違法,並求償2139萬2094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0日認定,基市府沒有用書面作成強制接管營運處分,無從認定屬「強制接管處分」,本案不是行政爭訟案件,裁定駁回NET請求;國賠屬附帶請求性質,一併裁定駁回,可抗告。
基市府104年間與大日開發公司簽約,由大日營運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而大日在105年1月30日將1樓部分、2樓全部及建物外觀全部租給NET經營管理,租賃期間約定至114年12月31日,並約明若大日無法取得續約資格,視同終止合約;NET承租後,委請建築師事務所拆除部分內部空間且增建為地上4層、地下4層建物。

基市府審查大日公司提交的未來投資企畫書申請優先定約案,結果為不通過,112年12月公告ROT招商案,並在隔年1月與最優申請人「微風廣場公司」簽約,將商場全數交由微風營運。
NET經大日公司存證信函要求提供資產清冊並配合點交程序,拒不配合辦理,基市府113年2月1日凌晨以機具切開門鎖、強制接管建物,NET提行政訴訟要求確認強制接管違法,基市府應給付2139萬餘元。
北高行法院認為,難以認定基市府約滿後向大日收回資產是「公法」的行政行為,如果NET認為市府違法、侵權,應循「私法」途徑,況且本案沒有經過市府以書面作成處分,無從認定屬強制接管處分,NET請求確認處分違法無理由,裁定駁回。
原文出處 【控基市府接管違法 NET求償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