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基隆市東岸商場重新招商案引發爭議,市府和原廠商大日公司、協力廠商主富NET公司對簿公堂,多起官司審理中。大日訴請市府給付增建2至4樓費用5000萬元今天敗訴。主富NET公司21日晚間發聲明表示,宣判內容令人不解、深表遺憾。
法官21日駁回大日公司請求,主要認定大日提出兩造間之委託營運契約內容,均未有市府委由大日改建東岸停車場、興建增建物,並由市府負擔必要費用之約定。
NET表示,NET是基於與大日公司間的租賃契約,獨力付費委託建築師及營造團隊設計、規畫並建造東岸商場2到4樓,大日公司並未出資,NET已於相關案件中提出工程承攬契約及付款單據等,證明NET是獨資興建2到4樓,有建物所有權。
NET說,至於大日公司與基隆市政府間有何約定,公司並不知悉,自不得任意拘束NET公司。
NET並指出,大日公司訴請基隆市政府給付東岸商場增建費用訴訟案,因NET非該訴訟案當事人,該判決對公司不生效力,法院從未通知NET參加訴訟或陳述意見。NET質疑,法院如何在本案中認定由NET獨資建造的建物,可任由大日公司與基隆市政府可私下約定為基隆市政府所有?在未曾向NET求證之前提下,為什麼可以直接認定是興建東岸商場的出資者,實在令人不解。
NET表示,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期待未來司法機關能夠更秉持依法且公平審判原則,來解決相關爭議。
基隆市政府21日晚間尚未回應,表示目前市府和由律師研究中,預計之後會由律師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