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針對弱勢無殼族群的租金補貼,有包含內政部提供的「住宅補貼」,而地方政府也依照需求加碼,例如北市就在中央補助的每月4000元之外,再加碼1000元,最高甚至可領6000元;除此之外,北市還提供「低收入戶租金補貼」,只是包含房東不願申報租賃所得及不少弱勢屬承租違建,都讓弱勢族未必能領到租金補貼。
不少弱勢族住在違建裏頭,根本無法領得租金補貼。(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內政部連年提供「住宅補貼方案」,獲得補助的民眾每戶每月可獲4000元租金補貼,近2年北市甚至加碼1000元,每月最高可補貼5000元;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每月最高可補貼6000元。
除此之外,「台北市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針對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的低收入戶提供補貼,不過其中有條件是「不得為違法出租」且建物用途應登記為「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台北市都發局承辦人員指出,如頂樓加蓋違建、非住宅使用的建物,都不能申請租金補貼,但公寓的分租雅房依照居住面積換算,仍是可領得租金補貼。不過,由於大多弱勢多承租違章平房或頂樓加蓋,即便是一般合法建築,在房東不願申報租賃所得的重要因素之下,真領得租金補貼的弱勢族恐怕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