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林河名/台北報導
監察院彈劾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違法兼職,並涉及圖利。十三位出席彈劾會的監委均投票贊成,但其中六位由蔡政府提名的監委,發布一份「協同意見書」,表示支持彈劾;至於到底是否違反利益迴避,調查結果不夠周延,因此立場保留。
十三位監委包括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林雅鋒、章仁香、仉桂美、陳小紅、蔡培村、江明蒼、李月德,以及蔡英文總統提名的蔡崇義、王幼玲、楊芳玲、林盛豐、張武修、趙永清。
監委蔡崇義(右)、王幼玲(左)在記者會一結束,就在現場表示,同意彈劾吳茂昆,但對於他是否圖利,有所保留。(圖/記者程嘉文攝)
監委高鳳仙說,吳茂昆於東華校長任內,建議校方對綬草(一種蘭花)進行研究,取得兩項專利。其中第二項「含綬草萃取物的組合物及其醫療應用」在申請美國專利期間,吳未經校方授權,便於一○四年八月將其轉讓給在美國加州登記的師沛恩公司。該公司為吳茂昆與他人共同成立,吳占兩成股份,以執行業務股東而為負責人。在專利申請人由東華大學改為師沛恩後,吳又自行核准動用先前校方申請美國專利時的勞務採購經費,共七十六萬餘元。
高鳳仙說,吳茂昆時接受約詢時表示,打算將專利權申請案轉給東華大學,但監委並未接受,理由是本案在四月底就已被媒體大幅報導,吳茂昆是在五月十六日才向學校表示移轉。而且當初他在美成立公司的理由,就是台灣不能申請國際專利(PCT),如今又要將案子移回東華,有可能嗎?
另一方面,監委蔡崇義、王幼玲到會場外請院方人員發給媒體一份「協同意見書」。兩人高聲表達自己與另外四位監委的立場:同意彈劾吳茂昆,但對調查結果部分內容保留。
協同意見書指出,吳茂昆違法經營商業事證明確,應予彈劾;其未經學校同意就把專利轉讓給師沛恩,事後亦未見任何補正程序,核有違失。然而,吳茂昆與東華生科系教授翁慶豐,均強調此舉絕未圖個人私利,而是因為申請國際專利的時效緊迫;而且依據協助申請專利的萬國法律事務所文件,以及東華大學「專利及技術轉讓委員會」紀錄,顯示師沛恩有將成果轉讓學校之意圖,足見「說法尚非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