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江婉儀/綜合報導
竄改舊租約或偽造租約詐領租補,不少案件申請時間長達數年,有律師點出關鍵在書面審查,無須房東同意,建議主管機關自動抽查或以AI比對相關資料;OURs都市改革組織質疑未落實查核,建議設線上通報系統,強化防弊。
律師戴連宏說,為解決過去房東為逃漏稅拒絕房客申請租補,政府放寬申請,無須房東同意,每年動輒數十萬件申請,基層人員只能做形式審查,檢視文件齊備、沒有明顯塗改就核准,無足夠人力逐一向房東查證,也未強制勾稽該地址水電使用情形,申請者按時提出變造租約就能維持長期承租假象。律師江彥儀說,屋主收到減稅通知,可能才驚覺「被出租」。

兩人建議,導入智慧審查,例如對同地址連續多年申請案件,系統自動抽查或以AI比對租約影像有無變造,核定補貼後通知屋主,在不洩露房客個人資料下告知該址有人申請補貼,阻斷「幽靈租客」。
OURs都市改革組織政策研究員廖庭輝說,主管機關有三層查核機制,受理申請時比對戶政財稅資料、家庭所得與不動產持有狀況,按社政機關提供身分弱勢資料審查;每月撥款前辦理物證資料查核;每年舊案帶入時以上個年度資格再次查核。
他質疑,按此機制,若有不合格案件,最遲應在核定後第一年舊案帶入時發現,實際卻有多年詐領租補情形,是否確實查核?年度複查有無資料可比對?他建議,租約到期前發簡訊或電郵提醒;撥款明細附加文字,提示搬家、資格變更、新增購屋、志願放棄等應即時通報;建置線上通報系統讓申請人即時回報變更狀況;每年舊案帶入審查前通知申請人確認資格。
原文出處 【租補遭詐多年 民團質疑查核鬆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