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今年農曆春節假期有9天,許多民眾都會搭高鐵返鄉,或規劃旅遊行程移動,但得小心在站內待太久,恐怕會被罰錢,最高加收2500元!
根據高鐵運送契約第26條明定,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持車票自旅行開始至旅行完成的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30分;到站辦理補票者,應於補票後1小時內離開付費區。無正當理由超出上述時間者,本公司得加收1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之違約金,即2500元罰金。

事實上,高鐵車票最早只能提前一小時進站,對號座旅客若按照票面上時間進出站,大多不會違反這項規定;不過如果你今天搭自由座,因無班次限制就得特別留意進出站時間,不得超過3.5小時;另一種常被罰款情況還有坐過站又返程同站進出,也會補收越乘區間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