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台北報導
北市都發局表示,對於議員建議,都發局將與法制單位討論刪除或遮蔽部分可行性,以兼顧同意書效力及個人資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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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要在台北市第三種住宅區開設寵物美容店,須取得左右鄰居與正上方鄰居同意門檻。不過議員接獲陳情,表示鄰居好不容易同意,卻還須提供身分證字號,認為同意書範例未做好個資保護配套。圖為示意圖,照片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根據目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如果有民眾想要開設寵物美容,店家若在「第3種住宅區」內,就必須符合臨界道路寬度必須8公尺以上、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且只能在1樓跟地下1樓設置。此外還有一大門檻,得取得左右戶與正上方鄰居同意,才能順利開業必須要取得左右鄰居和正上方住戶同意才能開業,包含寵物旅館、寵物寄養、獸醫診所和健身房等都受規範。
不過有民眾向議員陳宥丞投訴,在都發局提供的同意書參考範例中,同意的住戶除了詳細的地址、建物範圍平面圖及簽名之外,卻還必須提供個人的身分證字號。陳質疑在詐騙猖獗,政府呼籲民眾不應隨便提供個資的同時,此份同意書範例卻並未做好個資保護的配套措施。
陳宥丞認為,在所有權人已表達同意,且願意提供權利文件、建物平面圖及親筆簽名的情形下,若已符合契約精神及法律效益,應無再提供身分證字號之必要,故請貴單位與法務局討論研議在同意書範例中取消身分證字號之欄位。
都發局表示,都發局108年12月24日函釋提供同意書參考範例,當時係參考一般同意書範例製作,故有身分證字號欄位,主要用於都發局審查核對立同意書人與建築物所有權人是否一致,亦可處理同名同姓情形。身分證字號用於辨識我國公民身分,對於民眾疑慮,將於法制單位討論刪除或遮蔽部分可行性,以兼顧同意書效力及個人資料安全。
原文出處 【住宅區三開寵物店須鄰居身分字號同意書 住戶轟:太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