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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了!「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初審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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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打炒房刻不容緩!今(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朝野各黨團立委都出席,各黨團立委提出9版本提案,經過上午的詢答,下午進行逐條法條審查、審議過程頗順利,幾乎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本會期將可二、三讀通過。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很感謝各委員的努力與支持,讓法案順利通過,努力朝明(2023)年第二季實施,不過仍要行政院核定上路日期,「相信房市亂象將大幅消失」。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審議順利,朝野都有高度共識,希望儘快實施遏止房市亂象,因此幾乎都照政院版通過,不需要經朝野協商,政院版的修正草案重點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管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建立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
 
今(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下午進行逐條法條審查、審議過程頗順利,幾乎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本會期將可二、三讀通過。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今(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下午進行逐條法條審查、審議過程頗順利,幾乎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本會期將可二、三讀通過。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其中炒作行為被查核屬實者,可按交易戶 (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未改正者,可連續處罰;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但因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者不在此限,另外包括可用來作為員工宿舍、長期作出租及包租代管之用、進行危老都更…等需求才可以,其他用途都會管制。
 
此次也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四條,針對縣市政府組織的各地方地價評議委員會,其中組成成員部分,由相關機關代表及地政、不動產估價、法律、工程與都市計畫等領域專家或相關民間團體組成,而專家學者與民間相關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而針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條款部分,增訂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向買受人、銷售預售屋及新成屋者,或相關第三人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並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拒絕、規避。另外關於預售屋銷售買賣、簽訂、解除、變更或轉讓的契約書,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向買受人、銷售預售屋及新成屋者,或相關第三人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並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拒絕、規避。
 
此外,立委江永昌提案,因炒房及炒作行為,除了違法的罰鍰外,還須追繳不法所得利益,該部分請內政部在6個月內研議、並回覆內政委員會。
 
而在政院版炒房行為樣態相關條文中,列出四項,包括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或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市場活絡假象;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從事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之操縱行為。針對「從事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之操縱行為」,有立委認為該條款恐難以明確認定,因此此次修法先行移除。
 
對於將「從事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之操縱行為」該條款移除,花敬群指出,我們會持續嚴格監督市場,針對新型態的炒作樣態出現,可再修法規範。另外這次修法的相關配套子法都已幾乎完備,後續內政部會再視需要做些微調整。他表示,相信房市亂象會大幅消失,而不動產業者也要更加自律,來得到民眾的信賴、社會的尊重,這個產業才會越來越好。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審議順利,朝野都有高度共識,希望儘快實施遏止房市亂象。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審議順利,朝野都有高度共識,希望儘快實施遏止房市亂象。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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